2、 项目编号:CECO
3、 采购内容:为广东省航空邮件处理中心配置9台吊顶大风扇(含9台旧风扇的拆卸)。
4、 采购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53000元。
5、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6、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进行注册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等,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在上述网站无法查询,则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资格审查时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等)。
4)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或负面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响应时须提供按采购文件格式的承诺函。】
5) 供应商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响应时须提供按采购文件格式的承诺函。】
6) 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注:响应时须提供按采购文件格式的承诺函。】
7)供应商必须为供货产品的厂家或授权经销商。【注:响应时须提供本项目的所有设备制造商证明或本项目的所有设备制造商授权证明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9)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7、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1)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本。
2)购买采购文件的时间:时间:2024年 8 月 6 日至2024年 8 月 9 日,每天9:00-11:30,13:3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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