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JH********-1] 项目名称:2024###市高山中心幼儿园食堂后勤人员劳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项目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所属行业 1 1-1 2024###市高山中心幼儿园食堂后勤人员劳务外包采购项目(二次) 1 ********.00 ********.00 2191 物业管理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节能产品: 本项目不涉及。 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不涉及。 信息安全产品:本项目不涉及。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合同 包1: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合同项目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物业管理。2.根据 #****##市财政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 规定,(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在响应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成交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 1 项的,则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符合“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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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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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wangchao@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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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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