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第二章“参选人须知”15条资格性审查材料为实质性要求,其中根据第五章第二条第2项“若参选方选择推荐品牌外的产品,须提供营业执照、企业年报或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根据第七章第5条第********(2)项“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选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予以废标”。综上,故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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