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灌南县灌河临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灌南县堆沟港镇路网综合提升项目已经由灌南行政审批备〔2023〕1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灌南县堆沟港镇路网综合提升项目盛业路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灌南县堆沟港镇路网综合提升项目;
2.2 标段名称:灌南县堆沟港镇路网综合提升项目盛业路新建工程施工;
2.3 标段编号:320;
2.4 工程地点:堆沟港镇产业大道以南、灌河以北;
2.5 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8 本工程招标范围为:灌南县堆沟港镇路网综合提升项目盛业路新建工程施工,包含大型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雨水管道工程、路灯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4208496.18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预审申请人或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8月07日至2024年0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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