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SXJ
2、项目名称:宜昌市滨江公园2024年下半年零星维修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150000.00元
5、最高限价:150000.00元
6、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4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在制作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为原件复印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领取采购文件:
1、时 间:2024年8月07日至2024年8月09日,每天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8月12日14时00分
2、截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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