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溧水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溧水区
3、招标内容及范围:提供保洁、保安、日常维修、车辆清洗、停车管理,以及与绿化养护单位、电梯维保单位等其它所有基础设施维保单位的配合协调服务等物业管理服务,根据培训需要做好桌椅零星的搬运工作,做好各项工作的台账记录,按校方要求做好资产管理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控制价:220万元
5、服务期:1年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内容);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3、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物业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提供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24年2月—2024年7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及劳动合同;
4、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商业信誉,2022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2022年1月1日以来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本项目拒绝接受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拒绝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中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或发生与较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有效期内,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书)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的,母公司与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标段项目;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核实,发现所报内容失实或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投标人愿自动放弃此次投标,若因此给此次招标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投标人将自愿承担所有责任;(提供有效的承诺书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方法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8日,9:00-11:00时,下午2:00-5:00时(三个工作日),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8日下午5:00时。报名。
五、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8月15日下午3: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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