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JG
项目名称:福建宁德粮食储备中心新建汽车遮阳棚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0.172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17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询价项目一览表
询 价 项 目 一 览 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货物名称) |
数量 |
品目号最高限价/品目号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货币单位:元) |
主要技术规格和要求 |
保证金(货币单位:元) |
1 |
1-1 |
福建宁德粮食储备中心新建汽车遮阳棚项目 |
1批 |
301727 |
301727 |
详见第三章询价内容及要求 |
6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询价通知书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⑵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①须附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和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②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须提供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资料,或者提供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7日 至 2024年08月09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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