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期工程、设备物资、服务等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名称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名称 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邢台市祥和大街2666号 ,现有两台330MW发电机组,厂区占地面积31.79万m2。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艺包含:(1) 制水系统:包括化学水处理、凝结水处理、循环水处理、化学试验、控制系统、辅助设施;(2) 尿素制氨区系统:氨气、控制系统、辅助设施;(3) 氢冷却系统:氢气瓶组、氢输送管道、发电机氢冷却系统、控制系统、辅助设施;(4) 中水系统、工业废水处理:氢氧化钠、硫酸储存与使用;(5) 燃煤火力发电厂涉及到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注:目前储存和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括:盐酸、硫酸、氢氧化钠、柴油、氢气、氨水、氨气、联胺、次氯酸钠、硝酸、硼酸、甲酸、过氧化氢、氢氧化钾、高锰酸钾、重铬酸钾、乙醇[无水]、石油醚、苦味酸、氮[压缩的或液化的]、乙炔、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乙醇汽油等。2.1.2 项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祥和大街2666号 2.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2招标范围:按国家、河北省、邢台市的有关规定完成本项目的以下工作:1)对公司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进行使用现状安全评价;2)出具符合要求的使用现状安全评价报告;3)按要求协助招标人完成使用现状安全评价报告在政府部门的备案。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业务范围要包含“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有能力提供招标内容服务的评价机构;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危险化学品使用现状安全评价业绩。
3.1.3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4其他要求: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或者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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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07 00:00 至 2024-08-13 23:59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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