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NJC
项目名称:澄迈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澄迈县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险,数量:一项,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法律允许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上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根据《财库〔2019〕38号》文的规定,供应商投标时不需提供,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9供应商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须应取得保险监管部门颁发《保险法人机构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属一个总公司的多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该总公司以及该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的投标文件均无效;如同属一个总公司的多个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则这几个分支机构的投标文件均无效。[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至 2024年08月12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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