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民政局正宁县集中供养机构劳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正宁县民政局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8-27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NZ
项目名称:正宁县集中供养机构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43.6(万元)
最高限价:0.0(万元)
采购需求:购买服务人员45名(其中炊事员12名,院长(副院长)3名、门卫6名,护理员24名)。其中炊事员主要按照食谱做好饭菜供应,食品留样、食堂卫生、食堂设备清洁维护等工作;门卫做好日常来客登记、严守门卫制度、做好特殊情况下的值班值守(如疫情防控)等工作;护理员主要负责养老机构集中供养人员的 送医陪护、衣被清洗、日常卫生等服务性工作。(具体采购清单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4投标人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缴纳期限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的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6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1.7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比例为10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06至2024-08-12,每天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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