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华谊钦州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三期双氧水法环氧丙烷(HPPO)及聚醚多元醇一体化项目环氧丙烷装置泄放分析与火炬系统优化设计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广西华谊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华谊钦州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三期双氧水法环氧丙烷(HPPO)及聚醚多元醇一体化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含30万吨/年双氧水(折百) 装置、30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25万吨/年聚醚多元醇装置,配套建设罐区、液体装卸设施、循环水场、冷冻热水站、空压站、区域机柜间、区域变电站、焚烧炉、火炬、消防泵站、仓库、分析化验等公辅设施;同时建设厂外管道,并对已有的中央控制室、全厂总变、管廊等进行扩容改造。项目位于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南港大道东侧、金鼓大街南侧、规划鑫盛街北侧、临海大道西侧地段,占地面积636亩。项目总投资估算:58亿元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谊钦州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三期双氧水法环氧丙烷(HPPO)及聚醚多元醇一体化项目环氧丙烷装置泄放分析与火炬系统优化设计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谊钦州化工新材料一体化基地三期双氧水法环氧丙烷(HPPO)及聚醚多元醇一体化项目环氧丙烷装置泄放分析与火炬系统优化设计技术服务:
1 资质要求
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1.2 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工程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咨询服务等能够依法执行本次招标服务工作的内容。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务情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应提供3年内(2021-2023年)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公司财务审计报告。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8年(2016-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项服务合同额在8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已投产石化企业分析技术服务业绩。
4 诚信要求
4.1 在全国企业(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投标及履约能力的情形。
4.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
4.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遣的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须无犯罪档案记录。
4.4 最近5年内未因投标人技术服务责任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死亡事故。
5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00秒---2024年08月12日16时00分00秒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09时3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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