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凤泉区坑塘(原凤泉区长岭山农场)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凤泉区坑塘(原凤泉区长岭山农场)综合治理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市凤泉湖实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新乡市凤泉区坑塘(原凤泉区长岭山农场)综合治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4-0146
(三)建设规模:新乡市凤泉区坑塘(原凤泉区长岭山农场)综合治理
(四)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五)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六)预算金额:5598510.06元
(七)建设地点:新乡市凤泉区。
(八)标段划分:1个标段
(九)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十)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本单位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三)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1年-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四)信誉要求: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2024年8月6日8:30至2024年8月12日18:00,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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