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影视文创产业园智能孵化中心项目施工 / 标段已由郫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401-510124-04-01-756829】第FGQB-00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菁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菁弘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郫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1-510124-04-01-756829】第FGQB-000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南片区;
2.2 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郫都区现代工业港南片区南北大道669号,拟新建生产厂房1栋及研发配套用房,总建筑面积约70518.92㎡(含地下室),建筑高度约66.80米,包括建筑工程、总平工程、消防工程、绿化工程等;
2.3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的全部范围;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7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6日起,(请登录)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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