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
1.招标条件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2024-2026年度卷包车间卷烟机烟支重量控制系统维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2024-2026年度卷包车间卷烟机烟支重量控制系统维护项目。
2.2招标编号:蒙立欣招字2024-YC-06
2.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4服务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根据自身工作情况或对中标人的考核结果决定是否提前中止合同以及是否续签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3.项目内容及招标范围
15套卷烟机(ZJ17)微波重量检测控制系统每年集中保养一次及包干维修。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上信息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结果现场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4.3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上述网站查询内容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上网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查。
4.4投标人自 2020 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关联关系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天眼查”或“企查查”网站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6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5.
获取时间:从2024年8月5日08时30分到2024年8月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费200元/份,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7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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