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EP-
项目名称: 萧县文庙戟殿、大成殿修缮工程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74000 元
最高限价 : 573991.25 元
采购需求:项目安排萧县城区内 。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在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皖财购 55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 1)(3)(4)(5)以“信用中国”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 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 供应商的企业资质、资格: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建设的能力。
5.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或省级及以上文物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从业人员上岗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类)证书,并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成交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4 年 8 月 5 日 至 202 4 年 8 月 27 日 ,每天 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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