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中宁县裕民路及人民广场周边道路雨污分流改造新增建设内容项目 已由 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中宁县裕民路及人民广场周边道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宁发改审发〔2023〕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余资金由县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 中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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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1.元丰路(宁安北街-育才北街):铺设d500 Ⅱ级钢筋混凝土管381米,新建雨水检查井及沉泥井13座,单、 双箅偏沟式雨水口23座,道路拆除及恢复1858平方米等;2.舟塔路(宁安东街-裕民路):铺设d500Ⅱ 级钢筋混凝土管520米, 新建雨水检查井及沉泥井19座,单、双算偏沟式雨水口33座, 道路拆除及恢复2808平方米等,设计方案详见初步设计文本。
2.2建设地点: 中宁县人民广场及周边。
2.3工期: 4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报名的建造师与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须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8 月2 日 16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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