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
2.项目名称:矿泉饮品产业园区使用林地测算报告、砍伐林木调查设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方案编制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2120000元
5.采购需求:矿泉饮品产业园区使用林地测算报告、砍伐林木调查设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方案编制服务采购,抚松新城长白山揽月居建设项目等9个项目进行外业调查设计,编制使用林地调查测算报告、砍伐林木调查设计资料、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补植)方案。(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标准及要求)
6.服务地点:吉林省白山市抚松县。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8.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工作(实际期限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及相关规定。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一名中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行业划分标准为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格式要求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格式要求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应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服务过程中不允许中途更换项目组人员。
3.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承诺书。(①2021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②不接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③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至2024年08月08日,每天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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