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第三方检测 已由上级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清流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第三方检测。
2.2项目规模:原材料、中间产品以及工程实体的检测,包括水泥、沙、砂、钢筋、土工布、水泥碎石稳定层压实度、混凝土抗压强度、土方回填压实度检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检测清单(发包价)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第三方检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检测清单(发包价)为准。
2.4服务费:暂定发包价26.4368万元,结算时根据实际检测的项目和数量,检测项目的单价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检测清单(发包价)中约定的单价,按实结算。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检测有关标准。
2.6工期要求:闽江干流防洪提升工程(三明段)清流县段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结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投标人须具备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由省级或以上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资质;同时具有水利部门颁发的混凝土工程、岩土工程类别质量检测乙级以上资质。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资格要求:(1)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3)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不提交。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应否决其投标。
4、 确认函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08月02日至08月06日下午17:30分前确认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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