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滨河A地块项目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行政审批局 以 津开审批〔2024〕11204号、津开审批〔2024]1127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394463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135194万元,银行贷款:259269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212272.92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滨河A地块项目,建设规模为212272.92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商业、配套公建及幼儿园。项目占地面积4479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2272.9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8522.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3750平方米。(不含国家及天津市限制类、淘汰类、禁止投资的项目、工艺及设备;不含核准类项目;不含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总投资额394463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开区中心商务片区融义路以西、汇仪街以北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更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滨河A地块项目监理,招标范围:项目占地面积44793.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2272.9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38522.9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375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3073平方米,最高建筑高度99.99米,最大层数为32层,最大单体跨度15米,最大基坑深度9.6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层住宅、小高层住宅、幼儿园、配套公建、商业(酒店)、地下室。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总投资额500.0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4年09月10日 至 2030年04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24年09月10日 至 2028年04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28年05月01日 至 2030年04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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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综合资质或者房屋建筑工程甲级,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各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场代表,则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提供职称证书应为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由投标单位出具任命书并对工程实践经验及监理业务培训加以承诺,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4、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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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进行项目关注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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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08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8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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