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名称: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水泥采购
3.招标需求:
项目概况:本项目主线路线全长 131.45 公里。全线(含互通和服务区)填方 833.9022 万立方米,挖方356.7794 万立方米;设置特大桥 1482.0 米/1 座、大桥 6230.02 米/28 座,中桥 2455.16 米/36 座,小桥 356.0 米/14 座,主线上跨分离立交 4224.28 米/52 座,主线下穿分离立 交 8 处,通道 131 处,天桥 36 处,涵洞 171 道;全线设置互通立交 17 处 (新建 3 处,迁建 2 处,原位改扩建 12 处),服务区 4 处(2 处原址改 扩建、2 处新建);养护工区 3 处(迁移重建 1 处,新建 2 处);监控通信分中心 1 处(原址改扩建 1 处)。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采购沈海高速公路南村至青岛日照界段改扩建工程项目所需的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约490000吨,P.O52.5普通硅酸盐水泥约84000吨。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调整金额招标控制价为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调整金额控制价为48.64元/吨;P.O52.5普通硅酸盐水泥调整金额控制价为51.81元/吨。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拟采购产品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5.1.1投标人为生产商的,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货物的生产及销售;产品能覆盖本次采购的品类、型号;
5.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同时需具备产品合格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证书;
5.2投标人具有不少于1项同类业绩(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完成的高速公路工程材料类的供货项目,业绩认定时间以验收(交货)证明(验收(交货)证明应由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包括其派出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或工程项目承包单位(包括其现场派出施工机构)开具并盖章,须明确体现供货期限及数量)或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并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否则均否决其投标;
5.4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被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省级交通、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通报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5.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6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 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时间期限:自2024年8月2日起至2024年8月8日,每天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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