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G321线泸州市泰安长江大桥防护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G321线泸州市泰安长江大桥防护能力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泸市发改行审4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市财政预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泸州市交通建设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泸州市交通运输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大桥斜拉索更换,防撞护栏更换、增加桥面铺装厚度等防护能力提升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特大桥梁)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勘察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至少完成过1座主跨单跨跨径150米以上加固或新建公路斜拉桥梁施工图设计业绩(提供业绩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登记,并提供网页截图,以网页截图中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同时具有道桥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8月02日起投标时间截止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8-22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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