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智能装备分公司装配式托架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智能装备分公司作为招标人,对该项目所需装配式托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标段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境内,正线里程DK0+000~D1K29+734.612,正线长度29.771km,设计行车时速160km/h。起于在建成自铁路天府站,依次跨蓉遵高速公路、东山大道、红星路南延线、蜀州路、雅州路、跨213国道、科学城中路、剑南大道、成都第二绕城高速公路、大黄路、新物六路、成昆铁路,止于跨成昆铁路特大桥,并于DK09+500下穿天府大道,建设工期42个月。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包件。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物资为四川省铁路建设有限公司智能装备分公司所需装配式托架,数量、规格型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本次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生产企业和本企业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只允许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中的一家单位参加某个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具备招标物资生产和销售的资质;须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五、资格审查资料”中的“(一)资质要求”的要求。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招标物资的生产能力;须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五、资格审查资料”中的“(二)生产能力要求”的要求。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须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五、资格审查资料”中的“(三)财务要求”的要求。
(4)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招标物资或其同类产品的供应业绩证明;须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五、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四)业绩要求”的要求。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招标物资或其他钢结构加工件的检测报告;须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五、资格审查资料”中的“(五)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
(6)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不得存在仍存续的行政处罚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不得存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等情况;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④投标人不曾在与四川路桥各项目供货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四川路桥“不合格供方库”或“黑名单库”中(此项要求由招标人自行查询);
⑤以上信誉要求须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五、资格审查资料”中的“(六)信誉要求”的要求。
(7)其他要求:投标人具备提供投标产品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为:自2024年8月2日9时0分至2024年8月8日9时0分(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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