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项目名称:清镇基地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水电维修托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40007TF
预算金额(元):12977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297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清镇基地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水电维修托管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977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限中国公民);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开标截止前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财务状况报表作为佐证材料;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开标截止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1)如中型企业中标须承诺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八条之规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项目中标金额 30%中的60%;(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11日 ,每天
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40007TF
预算金额(元):12977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129770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清镇基地绿化养护及保洁服务、水电维修托管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977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监狱企业,供应商应为残疾人福利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提供多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限中国公民);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开标截止前任意一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提供财务状况报表作为佐证材料;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06月01日至开标截止前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投标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⑦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1)如中型企业中标须承诺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八条之规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项目中标金额 30%中的60%;(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2日 至 2024年08月11日 ,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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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xiaomin@dlzb.com
电话:010-88716602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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