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石家庄绕城高速公路石家庄服务区新增收费站工程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及《关于石家庄绕城高速公路石家庄服务区新增收费站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石行审交批【2024】1号)批准,比选人为石家庄市京昆京石高速公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比选。评审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石家庄市鹿泉区大河镇石家庄绕城高速公路(G2002)与大河路(X054)交叉处。
2.1.2建设规模:
石家庄绕城高速公路石家庄服务区东广场新建4出口收费站1座,新建出口匝道联通石家庄国际农产品批发交易中心北门;石家庄服务区西广场新建3入口收费站1座,新建入口匝道与大河路(X054)联通。配套建设收费站宿办区及相关机电设备。出口匝道采用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的单向两车道标准,入口匝道采用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的单向两车道标准,外侧增加一条调头车道。主要监理内容:石家庄绕城高速公路石家庄服务区新增收费站工程(机电工程)施工监理等内容。
2.1.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10个月,试运行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比选范围:
本项目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设备安装调试、完工测试验收、试运行期阶段、缺陷责任期、竣(交)工阶段等监理服务工作。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4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2.5安全目标: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3.1比选申请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
比选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a.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b.比选申请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c.比选申请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建筑工程监理资质不适用),且申请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信誉要求: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比选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比选活动,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为准。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工程师以及上职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并进行了从业登记(登记单位与比选申请人单位一致);
3.2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否则其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比选申请人过去1年(2023年7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或养护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比选申请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
(4)与参与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潜在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比选。
3.3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日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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