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长乐江生态建设项目(鹿山段)
嵊州市长乐江生态建设项目(鹿山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嵊州市长乐江生态建设项目(鹿山段)已由嵊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嵊发改中投【2024】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嵊州市长乐江生态建设项目(鹿山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堤防2.91千米,桩号 CZ21+141.74-CZ24+053.78,工程涉及桥梁 3 座、活动堰1座及沿线相应构筑物建设。设计防洪标准为 20 年一遇,主要建筑物等级为 4 级,临时建筑物等级为 5 级。桥梁无通航要求,桥梁位于直线段上,设计荷载:农桥 II 级。其中李家桥宽 3.6米、长 104 米;马家桥宽 6.1 米、长 104 米;下马桥面宽 3.6 米、长 106 米。(说明项目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等),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4937万元。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嵊州市长乐江生态建设项目(鹿山段)施工图纸中所示的堤防、桥梁、活动堰等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标段概算投资约4937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925.98万元,招标预算价:3809.5014 万元,预留金:110.1398万元,暂估价:/ 万元。计划工期360 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其他条件详见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7 月31 日至2024 年8 月21 日9 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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