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兴宁市老城区供排水升级改造项目(二期)第三阶段
标段(包)名称
兴宁市老城区供排水升级改造项目(二期)第三阶段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兴宁市老城区(宁江河以东、齐昌大道以北、官汕路以南范围内)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所需资金由2024年基建投资及配套资金、增发2024年国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解决。
招标范围及规模
1 、建设规模及内容:1.在兴宁市宁江河以东、齐昌大道以北、官汕路以南范围内新建雨水重力流管(约9.8公里)、压力管(约0.75公里)、污水管网(约8.3千米);2.新建一座规模为8m3/s的一体化排涝泵站及对改造区域的现状排水管渠进行清淤修复、拆除老旧破损暗渠并进行重建(约7千米)。
2、招标范围: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3、招标控制价:64276155.01 元;
4、预备费::5049200.00 元;
5、建设地点:兴宁市老城区(宁江河以东、齐昌大道以北、官汕路以南范围内);
6、建设工期:420个日历天
7、承包方式:单价合同。
8、其他说明:施工图纸中涉及的部分主要设备,工程量清单未体现的另行招标。
招标内容
1.在兴宁市宁江河以东、齐昌大道以北、官汕路以南范围内新建雨水重力流管(约9.8公里)、压力管(约0.75公里)、污水管网(约8.3千米);2.新建一座规模为8m3/s的一体化排涝泵站及对改造区域的现状排水管渠进行清淤修复、拆除老旧破损暗渠并进行重建(约7千米)。(施工图纸中涉及的部分主要设备,工程量清单未体现的另行招标。)
工期(交货期)
420个日历天
最高投标限价
64276155.01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的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截止开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根据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自2023年9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未有被限制参与投标的信息。(提供信誉承诺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群体工程)。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是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年8月1 日00:00时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19日18:0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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