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合水县2024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卫生监督能力提升
预算金额:35.97(万元)
最高限价:35.97(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便携式紫外线强度计、便携式风速仪、数字温湿度计、可吸入颗粒物分析仪、一氧化碳测定仪、ATP荧光检测仪等(含运输、安装及调试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投标企业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企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应附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5)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注:信用承诺书由投标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企业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投标)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格式详见附件;
(7)投标企业被“信用中国”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日 至2024年8月7日,每天00:00至12:00,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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