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261,284元
5、最高限价:261,284元
6、采购需求: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8、合同履行期限(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1日历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团队(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配备齐全。
3.2供应商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等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响应。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响应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响应。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8日,每天00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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