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95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795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总价 |
所属行业 |
简要技术要求 |
磋商保证金 |
1 |
1 |
新门诊住院综合大楼三层检验科露台改造项目 |
1批 |
97954 |
建筑业 |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等 |
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其他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须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二)其他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担任本采购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以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上所署的单位为准。(三)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磋商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07日,每天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72007275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mi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397572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