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N
项目名称:韶山高速南延线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1.0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0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最高限价 |
备注 |
韶山高速南延线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项目 |
1 |
项 |
710500.00元 |
710500.00元 |
|
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 竞争性磋商文件 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1)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注明营业执照实行了何种登记制度;
(2)事业单位参与投标,营业执照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 供应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投标(★):
(1)有一项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交的;
(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
(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供应商公章的。
(5)采购文件中所有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必须为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或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至 2024年08月07日,每天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