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要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苑路(观山路-和畅路)新建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100%,招标人为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以综合评估法实施。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北起观山路,南至和畅路
2.建设内容:华苑路(观山路-和畅路)新建工程项目位于经开区,全线为一条直线,红线宽度30m,长度约40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华苑路北起观山路,南至和畅路,道路面积约11239m2,全线新排雨水、污水、给水、电力、信息等五种地下市政管线;配套交通设施、监控、照明、消防等。本工程总投资约3279.02万元,其中工程费约2201.43万元。
3.计划工期:45日历天日历天
4.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勘察(含测量、物探)、方案(含估算)及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专业审查以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设计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物探、测量、勘察、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电力、照明、信息(不含给水)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
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623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和②项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勘察))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市政专业)。(2)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企业近3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2024年4月—2024年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4月—2024年6月的社保证明。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主体单位由[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
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0,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华苑路(观山路-和畅路)新建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100%,招标人为无锡经开公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邀请招标。本项目以综合评估法实施。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北起观山路,南至和畅路
2.建设内容:华苑路(观山路-和畅路)新建工程项目位于经开区,全线为一条直线,红线宽度30m,长度约400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华苑路北起观山路,南至和畅路,道路面积约11239m2,全线新排雨水、污水、给水、电力、信息等五种地下市政管线;配套交通设施、监控、照明、消防等。本工程总投资约3279.02万元,其中工程费约2201.43万元。
3.计划工期:45日历天日历天
4.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勘察(含测量、物探)、方案(含估算)及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专业审查以及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参与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设计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物探、测量、勘察、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电力、照明、信息(不含给水)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设计内容。
5.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623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其它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和②项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勘察))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科研力量、财务能力、人力资源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公司下属独立法人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市政专业)。(2)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人企业近3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2024年4月—2024年6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4月—2024年6月的社保证明。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主体单位由[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资质(含)以上]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的单位担任;(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主体单位拟派。
3.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7月30日至2024年08月0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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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孟娜
手机:1352255082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memgna@dlzb.com
电话:010-53658203
QQ:1921257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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