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交通隐患部位新增交通安全设施、张杨公路城区段禁货配套交通设施
预算金额:196.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60000元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公安局申请购置的交通隐患部位新增交通安全设施、张杨公路城区段禁货配套交通设施项目,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内供货安装调试结束。遇不可抗力原因需延迟交货的,经采购人同意后可适当延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注:若供应商为分公司,则还须提供总公司同意其独立开展业务的授权,其中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邮政、铁路等特殊行业,可提供总公司有关文件或制度等能够证明总公司授权其独立开展业务的证明材料)。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授权委托书
7.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项)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31日至2024年08月07日,每天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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