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已由 固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固发改投资3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京南·固安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项目监理。2 建设地点:河北京南·固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清河园区,东湾高速连接线东侧、永定大道北侧。3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2911.6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037.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874.48平方米(含人防面积7121.60平方米),拟建设大清河综合交通枢纽及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为交通枢纽换乘大厅及配套业务用房41539.66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1665.1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874.48平方米),货运枢纽场站960平方米,安检车间300平方米,公交站务用房112平方米;同时建设站前场地、换乘通道、公交首末站、社会停车场、出租车网约车蓄车场站等配套设施及道路、绿化、管网等室外工程。大清河园区交通枢纽场站建设完成后可以达到日旅客发送量3000人次的规模。4 最高投标限价:1491271元。5 标段划分:1个标段。6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包括施工、交工、竣工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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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7-31 09:00至2024-08-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8-20 1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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