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新建崇左至凭祥铁路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崇左至凭祥铁路项目核准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0〕74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新建崇左至凭祥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桂交铁建函〔2021〕174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广西南崇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签订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本项目站后工程第一批甲供物资(信号电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崇左市范围
项目规模:新建崇左至凭祥铁路线路自在建南宁至崇左铁路崇左南站引出,在宁明县天西镇设宁明东站,在龙州县东南设龙州站,在凭祥市东南侧设凭祥东站。新建正线长81.522km,桥隧比85.69%,其中桥梁长度43.842km,隧道长26.019km,设4个车站,其中崇左南为在建车站,宁明东、龙州、凭祥东3个为新建车站。线路远期预留延伸至越南条件。
主要技术标准: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250公里/小时。最大坡度:一般地段 20‰(困难地段25‰)。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 3500 米(困难地段 3000 米)。到发线有效长度:650 米。牵引种类:电力。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2.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CPWZ-14 |
信号电缆 |
米 |
471037.74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资质要求: 3.财务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3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供货业绩要求:须具有铁路设计时速200公里及以上线路2019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物资供货业绩,在同一条铁路的信号电缆应用数量不少于100公里,且稳定可靠开通运行一年(含)以上,并提供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文件。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承诺在投标期内没有被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国家铁路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5.2对被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的,不接受其投标。 6.其它要求: 6.1质量保证能力:须具有通过CMA和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8月至今(以检验报告出具时间为准)投标物资最大缆芯芯数、同类防护形式(信号电缆PTYL23 (PTYLp3)型 42芯、信号电缆WDZC-PTYL23 (PTYLp3)型 37芯、内屏蔽数字信号电缆SPTYWPL23-28B芯、内屏蔽数字信号电缆WDZC-SPTYWPL23-28B 芯、数字信号电缆SPTYWL23型 16芯、数字信号电缆WDZC-SPTYWL23型 16芯、应答器数据传输电缆 WDZC-LEU·BSL23型 4芯)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指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指对产品的业绩要求(代理商或制造商提供的业绩均可),代理商与制造商均需满足信誉要求。 6.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且制造商承诺提供售后技术服务。 6.4代理商和所代理的生产厂家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
3.2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24年7月30日 至2024年8月 5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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