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算金额:22.8万元
4.最高限价:22.8万元
5.采购需求:阜宁文旅品牌推广项目,主要推广渠道为在盐城市区户外LED大屏、市区公交车站台灯箱广告、市区自行车车篷灯箱广告等。现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经初步测算,预算为22.8万元。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 合同履行期限:整体宣传周期为半年,其中LED大屏宣传时间不少于2个月、公交车站台灯箱广告宣传时间不少于6个月、自行车车篷灯箱广告宣传时间不少于4个月。
7. 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7月 30 日8:30至 2024年8月3 日18:00(节假日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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