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松)中办不罚决字第********号)。因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确认有效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沪(松)中办不罚决字第********号),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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