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综合评价服务项目(第二次)
2.控制价:462,300.00元(含税费、差旅费、食宿费、人工费及物料费等)
3.采购人:琼州海峡(海南)轮渡运输有限公司
4.合同签订单位:琼州海峡(海南)轮渡运输有限公司、琼州海峡(广东)轮渡运输有限公司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范围及要求:
1.服务地点:海南省、广东省
2.服务内容:
根据《琼州海峽客滚运输评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对经营琼州海峡海口至徐闻航线(不含专用航线)客滚运输的甲方、乙方和海南祥隆船务有限公司等3个企业及所属全部的49艘船舶开展综合评价工作。综合评价包括日常评价和年度评价,年度评价原则上每年对所有船舶及所在企业进行一次评价。日常评价原则上每年对每艘船舶进行一次评价,每半年开展一次,在一年时间内对所有船舶实现一次全覆盖,最终形成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综合评价结果和船舶服务等级评定。
3.服务要求:按照《琼州海峽客滚运输评价管理办法》(珠运输发81号文印发)的有关要求,完成2024年度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综合评价工作。
4.成果质量验收标准:形成琼州海峡客滚运输综合评价结果和船舶服务等级评定。
5.成果效果要求:具备可行性、适用性、合规性,符合《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评价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6.服务期:1年
7.进度安排表
工期进度安排表
工作阶段
阶段成果
阶段时限
具体工作
第一阶段
开展年度评价2024年度综合评价分数和船舶服务等级评定。
2024年9月
通过专家审查申请材料、走访相关部门核实相关情况、现场检查企业及所属船舶运输生产情况、集中开展评价工作等方式,对照附件2:《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船舶年度评价评分表》的相关内容开展评价工作。
第二阶段
开展日常评价工作,形成日常评价评分结果。
2024年12月
通过专家抽查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每次进行日常评价的船舶数量不予限定,但在一年时间内应对所有船舶实现一次全覆盖。对照《琼州海峡客滚运输船舶年度评价评分表》的相关内容开展评价工作。
第三阶段
开展日常评价工作,形成日常评价评分结果。
2025年5月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之一:
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
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
2.未处于“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状态(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七、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16时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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