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耳科显微器械、鼻内镜手术器械及可重复消毒等离子主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一标段 |
耳科显微器械、 鼻内镜手术器械 |
1套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200000.00 |
鼻内镜手术器械进口 |
二标段 |
可重复消毒等离子主机 |
1套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100000.00 |
|
数量合计: |
2 |
预算合计: |
3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并安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一标段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二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 2022〕275号)文件;(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0〕545号);(5)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6)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生产企业具有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具有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供应商还须提供进口设备生产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或中国总代理出具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至 2024年08月02日,每天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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