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4985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玖万捌仟伍佰元整(¥498500)
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6、采购需求:2024年沙溪镇长寿南路、印溪南路及白云中路三处信号灯采购及安装,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8、质量要求:合格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0、采购类型:货物类
11、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根据项目需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含)以上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除上述要求还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6.2项规定。
(四)拒绝下述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依法获取电子采购文件:投标人在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7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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