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系统双电源自投自负装置试验项目已经审批立项,并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为采购人自筹,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编号: NYZX2024-014;
2、项目名称: 低压系统双电源自投自负装置试验项目 ;
3、项目概况:
3.1采购内容:
对变电站低压系统双电源自投自复装置、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组)切换装置进行功能试验、保护定值校验、继电器检查、回路检查等检测,并出具保护定值单、保护校验报告及检测报告。
3.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除售后服务外全部工作内容。
3.3 服务地点: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管理中心(采购人具体指定地点)。
4、供应商资格条件:
4.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谈判现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
4.2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三级(含)、承修三级(含)、承试三级(含)以上),谈判现场需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4.3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状态;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行为,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
4.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需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其上述三项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指南:进入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输入公司名称-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4.5委托代理人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出席谈判会议并签字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在职正式员工,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原件谈判时提供。(现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及社保证明供采购人查验,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并递交响应文件的无须提交社保证明,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4.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谈判响应。
4.7纳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目录中的单位或与黑名单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谈判响应。
4.8与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为公司股东的(上市公司除外);
(2)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参与经营管理的。
特别提醒:在谈判时,供应商需根据上述要求提交相应证明文件供采购人现场查验。如未提交、提交错误、提交不完整、提交虚假材料,则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1.第(4.1)项 营业执照原件或副本;
2.第(4.2)项 资质证件原件;
3.第(4.4)项 加盖公章的信用查询记录;
4.第(4.5)项 委托代理人个人身份证明原件及社保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及签字并无委托情况的除外,仅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
5.第(4.8)项 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注:1、项目报名供应商之间报名/下载采购文件 IP 地址相同或前三段位相同时,需向采购人说明原因,同时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2、项目报名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1.项目报名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本项目;2.项目报名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处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被认定为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自处罚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得参与本项目;3.项目报名供应商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5、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5.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7月30日15: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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