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广州国际媒体港三楼融媒体编辑区装修项目;
1.2 项目编号:06;
1.3 项目地点:广州市海珠区。
1.4 工期要求: 90 个日历天,开工日期具体时间以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共同发出开工令为准。
1.5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6 最高限价:190万元;
1.7 招标内容: 广州国际媒体港三楼融媒体编辑区装修项目。本工程建设面积约 1752 平方米,包括强弱电工程、装饰工程和门窗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等资料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2.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2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资格声明函》中相关声明或承诺。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资格声明函》中相关声明或承诺。
2.4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资格声明函》中相关声明或承诺。
2.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资格声明函》中相关声明或承诺。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2.8 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9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0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是注册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11 拟委派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个人。
2.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4 已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7月 27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 8 月 15日17时00分期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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