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吉县城区鲁家河桥至十里河桥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已由吉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吉行政审批发9号、2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除中央、省级资金补助外,剩余资金全部由县财政筹集解决,招标人为吉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项目拟新建吉县城区鲁家河桥至十里河桥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共新建DN6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6939.18m,DN4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348.19m,配套建设检查井、跌水井共计 201座。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吉县城区鲁家河桥至十里河桥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本项目拟新建吉县城区鲁家河桥至十里河桥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共新建DN6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6939.18m,DN4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道348.19m,配套建设检查井、跌水井共计 201座。
2.3建设地点:吉县车城乡
2.4本项目计划投资:3228.25万元
2.5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吉县城区鲁家河桥至十里河桥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吉县城区鲁家河桥至十里河桥新建污水收集管网工程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无严重违法等不良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7月29日00时00分至2024年8月2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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