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绿色水产第十师188团渔业产业提升建设项目(EPC)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一八八团经济发展办公室 以团经备案字〔2024〕16 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新疆北屯额尔齐斯河特种冷水鱼繁育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师北屯市海川镇(原188团)
3.工程规模:池塘改造将原有16座合并为7座,全部池塘边坡修整;建设泵站1座;渠道防渗改造824m并配套渠系建筑物;排渠清淤2.10km并配套建筑物;道路改造8.93km;场区建设围栏2.36km;车间改造1座。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10 |
绿色水产第十师188团渔业产业提升建设项目(EPC) |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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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资质要求: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水利行业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2)施工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施工能力。3.1.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2)施工负责人(总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施工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3)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可查询。(4)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2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附联合体协议书②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2家)(施工单位为牵头方)。
四、
领取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7月30日 00时01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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