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323省道甘陕界至张家川长宁驿公路改建工程第二标段已由天水市交通运输局以天市交发〔2023〕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车购税补助及县财政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张家川县马鹿镇。
2.2 项目 建 设 规 模 及 技 术 等 级 :项目起点位于陕西省在建省道514线关山隧道出口,沿跨踏沟和殿子沟北侧向西布线,途经长宁驿,终点止于张家川县长宁驿与省道221线K206+555处相接,路线全长6.361公里。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汽车荷载采用公路-I级。路面结构层为4cm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面层AC-13+乳化沥青粘层油+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AC-20+热沥青同步碎石下封层+乳化沥青透层油+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稳定碎石底基层。共设小桥68米/2座(上部采用1-25米装配式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均采用重力式组合台、桩基础),涵洞330米/24道,平面交叉1处,同时设置道路沿线排水工程、防护工程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
2.3 招标范围:
323省道甘陕界至张家川长宁驿公路改建工程第二标段一阶段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
2.4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2 个标段,001 标为施工标段,002 标为施工监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本次招标 施工 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同时具备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1.2本次招标 监理 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 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1.2本次招标 监理 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 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3.2 本次招标: 施工、监理 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自2024年7月25日00时00分至2024年7月29日23时59分发售,每套1000.00元(发售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具体为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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