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招标事项已由招标人内部决策批准,招标人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计划发债金额不超过4.3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主要负责债券发行之筹备和销售,以及统筹各中介(律所、审计机构、评级机构等)的各项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度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独立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类A类主承销商或非银行类机构主承销商资格。(以投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示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机构名单》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法人提供自2024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9.投标人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5日00时00分到2024年07月30日00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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