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县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文件批准建设,受成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成县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项目
2、招标编号:GSXZ
3、工程概况:成县人民检察院“两房”维修改造项目,位于成县城关镇。主要是维修更换“两房”破损塑钢窗户为断桥合金窗;案件管理、信访大厅及单身职工宿舍楼屋面防水改造,加装树脂瓦屋顶;维修单身职工宿舍楼(内、外墙面涂料、坐式带水箱坐便器、蹲式瓷高水箱、洗脸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5、工程地点:成县
6、招标范围:实施方案以内所有建设内容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有类似施工经验且社会信誉良好。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在报名时委托人须为投标公司缴纳社保的员工,现场须携带公司为委托人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拟派工程施工二级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资格证以及五大员证件,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投标人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资质证书)同时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6.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报名成功后领取施工图纸。
7.省外企业开标前办理进甘登记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参照甘建建201620号文。
四、投标人投标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2024年7月31日(工作日每天8:30分—下午17:30分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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