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的阳翟路(阳翟二路-苏颂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十五批市级基建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23)1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市政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项目(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自筹资金投资比例:0(%),其他资金投资比例:0(%),其中,国有资金出资比例: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阳翟路(阳翟二路-苏颂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厦门市同安区;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同安区,南北走向,北起阳翟二路,南至苏颂大道,道路总长约2.62千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双向6车道,设计速度50千米/时。其中包含新建桥梁1座,全长71米,最大跨径为25米。雨水管径为D600~D10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管线工程、道路照明及道路绿化等工程。;
2.4.投资总额:人民币24246.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18185.2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初勘、详勘)、工程测量、工程物探】、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预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进行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招标,及后续施工全过程服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
2.5.2.内容:2.5.2.1岩土工程勘察:查明建设区域的地基土层分布、地下原建构筑物基础埋置分布现状及各土层物理力学性质,完成基础工程地质勘察,并提交完整的地质勘察成果资料,以及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服务配合工作。
2.5.2.2工程测量:对道路两侧临近建筑物、构造物、涉水建构筑物的测量工作。2.5.2.3工程物探:查明地下管线的种类、平面位置、走向、埋深(或高程)、管径或根数、材料、性质。
2.5.2.4工程设计:满足本工程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管线综合、雨水工程、海绵工程、污水工程、中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及道路绿化工程专业的设计及概算文件、预算文件的编制和修正工作、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
2.5.2.5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交相关资料及与相关部门的设计编制、协调、汇报(道路、桥梁、城市隧道、给水、排水、城镇燃气、轨道交通、公共交通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梁工程、管线综合、雨水工程、海绵工程、污水工程、中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道路照明工程及道路绿化(以上设计内容等)专业工程。
2.5.3.本招标项目不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以下简称BIM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内容:/。【财政性投融资招标项目的投资批复或国有自筹资金招标项目的投资计划中应含BIM技术费用方可应用】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待定年待定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待定月。
3.投标人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投标人具备足够能力来履行本合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
格且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资质的单位或联合体: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②具备住建部核定的岩土工程勘察(分项)专业甲级资质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分项)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行业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土工试验室要求: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并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未在我省设立土工试验室的,不得参与工程勘察项目的投标。(按照《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实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16号)文件执行)资质;
3.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道路与桥梁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0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8 09:00:00至2024-07-10 10:1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6.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7-10 10:15: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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