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采暖期(吉热集团图们市公用事业有限公司)煤炭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春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4-2025年采暖期(吉热集团图们市公用事业有限公司)煤炭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2024ZHYX0716;
2.3采购内容:原煤采购;
2.4最高限价:(含13%增值税一票结算)
地区 |
包含地区 |
低位发热值 |
最高限价 元/(千卡/千克) |
kcal/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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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们地区 |
图们市 |
3900-4300 |
0.168 |
2.5供货期: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采购数量:原煤预计采购数量6-9万吨,采购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对采购数量、采购品种做出承诺,且不承诺中标投标人提供货物数量相同,根据实际需求及温度进行调整;
2.7入围家数:2家;
2.8供货地点:
地区 |
包含地区 |
供货要求 |
图们地区 |
图们市 |
配送由中标人负责运输、装卸等并承担其费用。中标人在供应煤炭时,要服从招标人统一安排,否则视为违约或放弃中标资格。 |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煤炭行业规定合格标准和采购技术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为煤炭生产商的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采矿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煤炭经销商的须具备煤炭经营销售资格;
3.2投标人近年(2021年至今)完成过煤炭供货业绩;
3.3投标人为煤炭经销商的须在春城投资集团所拥有锅炉房区域内至少有储煤货场1个及以上,每个静态库存量不得低于3万吨(提供储煤货场证明材料及储煤量承诺书);
3.4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近一年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6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125号);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29日,每天8:30至下午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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