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材锂膜有限公司气体回收压缩冷凝装置采购项目已由/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材锂膜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材锂膜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南京锂膜:在锂电池隔膜生产工艺中,采用白油作为成孔剂,成膜后用二氯甲烷将其中的白油萃取出来,在工艺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二氯甲烷挥发气的排放,需要治理,单条基膜产线装置按照处理排气量不超过5000m³/h,浓度约不小于6%(不小于60000ppm),其他是空气,压力为微正压,24小时连续运行,要求处理后排气二氯甲烷浓度≤2.7%,风量≤5000m³/h,温度10-20℃进行设计。和单条基膜产线装置按照处理排气量不超过5000m³/h,采用两条基膜产线配套一套压缩冷凝装置,总排气量不超过10000m³/h,浓度约不小于6%(不小于60000ppm),其他是空气,压力为微正压,24小时连续运行,要求处理后排气二氯甲烷浓度≤2.7%,≤9700m³/h,温度10-20℃进行设计。
滕州锂膜:在锂电池隔膜生产工艺中,采用白油作为成孔剂,成膜后用二氯甲烷将其中的白油萃取出来,在工艺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二氯甲烷挥发气的排放,需要治理。分为两种情况,①单条基膜产线装置按照处理排气量不超过5000m³/h,采用两条基膜产线配套一套压缩冷凝装置,总排气量不超过10000m³/h,浓度≥6%(60000ppm);②单条基膜产线装置按照处理排气量不超过2500m³/h,采用四条基膜产线配套一套压缩冷凝装置,总排气量不超过10000m³/h,浓度≥6%(60000ppm)。含二氯甲烷不超过5000kg/h,其他是空气,排气温度常温(20-35℃),压力为微正压,24小时连续运行,要求处理后排气二氯甲烷浓度≤2.7%,总风量≤9700m³/h,温度10-20℃进行设计。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二氯甲烷挥发气回收设施6套,及其附属设施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其中南京锂膜采购4套(排气量不超过5000m³/h的1套,排气量不超过10000m³/h的3套),滕州锂膜采购2套(排风量不超过10000m³/h)。二氯甲烷挥发气回收设施主要包括二氯甲烷挥发气回收设施以及电气、仪表系统等组成部分。本招标文件明确了二氯甲烷挥发气回收设施,实施、设计、制造、供货范围、材料、检验试验、运输、现场组装及送审文件等方面的最低要求。
2.3计划工期: 按招标人要求日期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交付、安装及调试等工作。投标人未按招标人要求进行的备货、制造等造成的一切损失,中材锂膜(包括南京锂膜和滕州锂膜)不承担。
压缩冷凝设备交期 |
||||
基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交期 |
南京锂膜 |
5000m³/h排气量 |
1 |
套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与交付,20天内完成现场指导安装与调试工作 |
10000m³/h排气量 |
1 |
套 |
合同签订后80天内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与交付,20天内完成现场指导安装与调试工作 |
|
10000m³/h排气量 |
1 |
套 |
中材锂膜提前2个月通知,接中材锂膜通知后启动相关工作,60天内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与交付,20天内完成现场指导安装与调试工作 |
|
10000m³/h排气量 |
1 |
套 |
中材锂膜提前2个月通知,接中材锂膜通知后启动相关工作,60天内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与交付,20天内完成现场指导安装与调试工作 |
|
滕州锂膜 |
10000m³/h排气量 |
1 |
套 |
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与交付,20天内完成现场指导安装与调试工作 |
10000m³/h排气量 |
1 |
套 |
中材锂膜提前2个月通知,接中材锂膜通知后启动相关工作,60天内完成设备的设计、制造与交付,20天内完成现场指导安装与调试工作 |
2.4交货地点:江苏南京市中材锂膜有限公司南京项目现场(南京市江宁滨江开发区),中材锂膜有限公司滕州分公司三期液体回收南侧及二期四、五车间之间马路两侧(山东滕州经济开发区顺和西路368号),具体交货、安装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满足所有安装施工要求以及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设计、制造、供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3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③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④企业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5近5年内(2019年1月至今,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具备至少1项类似设备供货业绩;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7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投标人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和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包括中央和各地方财政部门作出的处罚,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8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9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提供承诺书原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2 时,下午12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手机:1372007275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yanmin@dlzb.com
电话:400-111-8900
QQ:3975726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