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哈尔滨北方船舶工业有限公司船体外包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022
1.3服务需求:1艘1000吨半分节甲板驳船船体施工(详见采购文件)
1.4服务期限:进场后75个自然日完成全部施工
1.5预算金额:430,000.00元
1.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前中标人缴纳合同价5%履约保证金。
一、1000吨半分节甲板驳船
1、第一期付款
铺底完成、全船结构制作完成并经采购人及CCS验船师检验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款20%;
2、第二期付款
全船结构、外板、甲板制作安装焊接完成并经采购人及CCS验船师检验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款40%。
3、第三期付款
船体密性试验、探伤、顶推装置、挡货板、锚泊、舾装、舷墙栏杆、舱孔盖等完成并经采购人及CCS验船师检验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款30%;
4、第四期付款
本项目全部完工,经采购人及CCS验船师检验合格并且采购人在船舶建造验收单上签字后,且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及使用采购人设备等均清洁、完好到位确认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供应商合同款5%;
5、第五期付款,工程交付6个月内,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1.7服务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航务街1号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意向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3.2投标单位须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并提供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人委托书并加盖公章(委托书格式自拟)。
3.3意向供应商须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意向供应商须承诺铆工、焊工全部持应急管理厅颁发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书上岗,75日内完成全部施工(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意向供应商须承诺进场前与施工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并缴纳保额不少于120万元人民币的人身意外伤害险。项目须配备安全员一名。(提供安全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业绩要求:3年内建造过钢制船舶至少1艘,须提供合同
3.7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8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书)。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投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24日9:00至2024年7月29日16:00(北京时间)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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